关于开展2014年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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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14-04-11 17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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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依据《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》(市政府令227号)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,强化现场管理,督促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履约,增强责任意识,规范建筑市场秩序,有效推进工程建设管理。经研究,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设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在建工程
二、检查时间与方式
采取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,2014年4月10日至4月23日,检查区域为西湖区(含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)、滨江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;4月24日至5月9日检查区域拱墅区、下城区、江干区,上城区。
三、检查内容
1.工程施工许可情况;
2.工程承发包情况;
3.合同签订、履行情况和工程款支付(请提供工程款发票和支付凭据复印件)情况;
4.各方主体管理人员到岗情况;
5.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情况,各分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,劳务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;
6.实名制管理、岗前培训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备案及劳动用工三本台账建立等情况;
7.其他情况
四、工作要求
各有关建设、监理和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,并将工程项目相关资料放置施工现场备查。
(一)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
1.项目立项文件(或计划文件);
2.项目招标文件(施工、监理);
3.施工、监理合同及附件(包括变更联系单、补充合同或协议);
4.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;
5.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、监理费用的支付凭证(发票)。
(二)施工企业应提供的资料
1.企业资质证书;
2.中标通知书,项目投标文件(商务和技术标);
3.总、分包施工合同及附件(包括变更联系单、补充合同或协议),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;
4.建造师资格证书和项目经理IC卡;
5.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、资格证书、劳动合同及社保交纳凭证和人员变更手续;
6.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凭证(银行进帐单),总包支付专业、劳务分包单位工程款凭证;
7.现场作业人员管理进出场登记、动态考勤和月工资发放记录,实名制相关管理制度和日常刷卡考勤记录;
8.作业人员上岗证(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、职业技能证书、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证);
9.民工学校管理和日常教育台帐。
(三)监理单位应提供的资料
1.企业资质证书;
2.中标通知书,监理合同及附件(包括变更联系单、补充合同或协议);
3.监理规划、监理细则;
4.总监理工程师资格(注册)证书和IC卡;
5.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、资格证书、劳动合同及社保交纳凭证和人员变更手续;
6.监理例会记录,监理通知书,隐检和旁站记录;
7.工程进度报表、工程进度款拨付的申请/核准单
8.建设单位支付监理费用凭证(银行进帐单)。
五、检查结果处理
对本次市场行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检查组将督促各建设市场主体认真进行整改,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将予信用扣分;对违法行为调查属实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对存在严重违法和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。
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
2014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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